各教学单位:
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,现开始“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”的制定工作。为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,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。
一、制定要求
1.根据学校教学安排,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周为19周,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周数合理安排课程。开课计划的相关表格项目(《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》模版详见附件1)。2019级、2020级学生开课计划依据《2019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》填报;其他级开课计划按照《2017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》填报,也可根据需要参照《2019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》(需填写《哈尔滨华德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说明》)。课程信息须与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,以免影响课程安排。
2.各教学单位申报的开课计划如有与人才培养方案不一致的内容,必须严格论证,并填报《哈尔滨华德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说明》(见附件2),经教务处审核、批准、备案后方可变动。坚决杜绝课程遗漏、开错修读专业、总学时不足等现象发生,不要随意更改计划。
3.各教学单位需加强实践教学管理,必须把实验、实训、实习等实践环节课程列入开课计划中,并在录入计划之前把课程、授课对象、人数等其他具体要求填写清楚。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的劳动实践周课程安排请相关单位填写完整(见附件3)。
4.对于2019-2020年第二学期各院未完成的课程,需排入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中。补上的整周实践环节,形式上可以灵活安排,选择不连续时间进行,注意须标清起始周,具体执行以实践课教学计划为准。
5.开课门数填写顺序一般按照通识教育课程、学科教育课程、专业教育课程以及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。开课计划表项中学生专业、班号、人数应按教务处发布各学院专业班级名称和人数表格去填报(见附件4)。教室类型填写普通、扩音、多媒体、机房、实验室、绘图室、画室等。
6.开课计划的周学时不能超过限制,一般规定为 22~24学时/周,要保证课程的连续性,避免前紧后松或前松后紧(周学时计算方法:周学时=总学时/教学周数,教学周数=17-整周实践课程周数)。
7.开课计划中的课程考试时间为必填项,请各学院认真填写(填写周数)。同一门课程,采用一套试题进行考核,考试时间要统一。考试不允许安排在实训周内,尽量安排在实训周前。
8.若开课学院的课程需要其他学院教师承担,须由开课学院自行联系,并排入教务管理系统,交叉学院的教师与外聘教师有同等优先权。
9.为更合理地掌握各教学单位外聘教师下学期授课情况,有计划聘请外聘教师讲授课程的教学单位需填写《哈尔滨华德学院外聘教师申请授课统计表》(见附表5)。外聘教师的聘任需由各学院主管领导严格筛选审核,同开课计划一同报至教务处审核后,最终经主管副校长审核、校长同意,方可聘任。
二、报送要求
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(附件1)、哈尔滨华德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变更说明(附件2)、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拟聘外聘教师授课信息统计表(附件5)的电子版,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(附截图),请于6月12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,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3237931297@qq.com。
开课计划作为实施学生培养方案的重要依据,是整个教学活动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按照学校安排,开课计划将作为教学状态基本数据统计与核对、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,请各教学单位务必认真对待此项工作,严格根据培养方案制定开课计划,确保开课信息的完整性与准确性。